2024年9月4日,周口市生态环境局太康分局接群众举报,反映有污水直排入高朗乡高底桥河内,造成周边树木死亡,执法人员立即赴现场调查核查。经查,太康县红燕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为节约污染治理成本,于2024年3月私设埋藏于地下直通高底桥河的暗管,将废酸循环管道中未经治污处理的废酸液通过暗管直排入高底桥河。经鉴定,该公司排放的污染物属性为危险废物。
查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周口市生态环境局太康分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于2024年9月30日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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