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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公开招聘教师30名 事业编,工资财政全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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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7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教育事业,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17]75号)、周口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周人[2008]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提出的“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精神为指导,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促进毕业生就业为目标,通过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教、引导和鼓励毕业生从事教育工作,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学水平和效益。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师范类本科起点)、全日制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或学历专业与所报学科相符;

三、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30名,专业和人数是:

语文3人     数学3人    英语6人    物理4人    化学6人     生物3人    政治2人    历史1人    地理2人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师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年龄: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规定要求;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已取得沈丘“特岗教师”资格,服务期限不满的;

5.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岗位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次招聘的原则、范围对象、岗位、条件、计划等公告信息均通过沈丘县教体局网站、县电视台、河南大学校园发布。
(二)公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6月1日-2日

报名:金明校区综合教学楼5105教室

笔试:金明校区综合教学楼1202教室。

面试:金明校区综合教学楼5507、6303、6501、6504教室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教体局、人社局、编办抽调人员共同负责。



1.应往届毕业生: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在职人员: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教师资格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每个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地理、物理学科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达到须达到2:1,其他学科须达到3:1,达不到相应比例的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

4.发放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发放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以闭卷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满分为100分;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原始分加10分,符合多个条件的,笔试成绩最多加10分。报名时须提供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由县招教领导小组统一审核并于笔试前公示,逾期不提交相关资料的,不享受加分待遇。

本次考试不指定、不印发任何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面试

确定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学科岗位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根据笔试成绩,教体局人事股以电话形式通知面试人员,并在教育体育局、人社局政务公开栏予以公示。(考生应保持通讯方式的畅通,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凡改变通信方式或经工作人员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弃权。)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内容:现行高中一、二年级教材。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用随机抽题的办法,确定试讲内容,每人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的参加体检。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为主。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检验标准及办法(试行)》(豫教资办[201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考察,并对档案材料进行审核。凡有违法违纪记录、档案材料造假或不齐全、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档案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拟定聘用人选,报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分别在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和县行政服务中心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2个月。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由县财政全额供给,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按时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分配原则

1.招聘教师分配到县城高中。

2.拟聘用人员与教体局、选岗单位签订三方就业协议,要求必须在选岗单位服务三年以上,三年内不得调动。

七、纪律要求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任何环节发现问题,将取消应聘资格。
教师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招聘工作实行责任制,明确任务,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纪委、监委部门对这项工作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
咨询电话:0394-5105606
监督电话:0394-520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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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7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教师光荣!支持人民辛勤的园丁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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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7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教师是世界上最伟大的职业,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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