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一刻不停深化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持续筑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商水县人社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魏廷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问题。2019年4月,魏廷领与其妻子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到湖北宜昌三峡景区游玩,相关费用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魏廷领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4月,魏廷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项城市国泰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原经理李太国超标准接待、违规报销问题。2015年至2019年,李太国任国泰公司经理期间,该公司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使用公款3.7万余元购买烟、酒、水果等进行超标准接待;2019年12月,李太国违规在公司报销应由其本人负担的医疗费用1千余元。李太国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8月,李太国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西华县逍遥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陈瑞立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23年3月至8月,陈瑞立在逍遥镇政府挂牌为“爱卫办”的办公室内办公,该办公室由陈瑞立一人使用,办公室面积超出规定2.64平方米。2024年1月,陈瑞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典型案例涉及违规旅游、违规报销、超标准接待、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等问题,对这些问题的查处,充分体现了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持续筑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 全市各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扛稳抓牢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带头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带头转作风、树新风,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坚决把中央八项规定的铁规矩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专责,坚持严字当头、一严到底,紧盯公车私用、公款旅游、以祭扫名义搞封建迷信大操大办、酒驾醉驾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强化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问题线索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严明的纪律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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