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如年龄、政治面貌、学历、学位、相关工作经历、工作时间、任职时间、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1月,相关工作经历以录用、任职等文件为准,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专业条件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见附件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见附件3)设置。专业类别包含关系按以下原则掌握: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类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对于在上述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境外留学专业,报名人员报名时需在报名网页的备注栏中填写所学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等情况,由遴选机关(单位)根据职位要求进行审核。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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