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强化警示教育,现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商水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庭长赵清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赵清泉在担任商水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庭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2015年至2019年办理3起案件过程中,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共计现金9万元、购物券2000元。赵清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9月20日,赵清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西华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科员李中华违规私车公养问题。2014年10月至2015年5月,李中华在担任西华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期间,分别于2014年十一假期、2015年春节假期、2015年五一假期期间开私家车去外地看望朋友,将往返加油费用合计2065元以公务用车名义,在西华县人防办账务中列支报销。2019年9月24日,李中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川汇区交通局副局长尹伟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2019年1月,尹伟在办理其母亲丧事期间,收受川汇区交通运输管理局机关和二级机构共29名工作人员礼金8200元。2019年8月9日,尹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沈丘县纸店镇东关小学校长徐彦军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9年4月5日至7日,徐彦军组织学校教职工共9人前往日照市旅游,每人团费380元,共计3420元,事后将该笔旅游费用在办公经费中列支报销。徐彦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0月21日,徐彦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2020年春节将至,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认真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把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纠治“四风”工作,作为检验是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及时作出安排部署,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全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吸取反面典型案例的教训,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结合节日期间“四风”共性、多发问题,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大力弘扬公私分明、亲清分开、为民务实、尚俭戒奢等新风正气,持续推动党风政风向善向上。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挺在前面,进一步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强化监督合力,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交叉互查等方式,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四风”问题线索深挖细查,优先处置,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