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清风周口 于 2020-1-15 09:43 编辑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精神,持之以恒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动员全社会各方力量监督举报“四风”问题,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通告如下:
在2020年1月1日至2月3日期间,市纪委监委重点受理以下问题:
1.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力,查纠“四风”问题不深入,问题整改不到位,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力等问题;2.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对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查处不力等问题;3.非公务接待、超标准接待、公款私请、工作日午间饮酒以及在机关食堂、私人会所、隐蔽场所违规吃喝等问题;4.公款旅游或者变相公款旅游、滥发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5.公款购买、消费或收送“天价烟”“定制酒”等问题;6.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土特产、烟酒、茶叶、电子红包、有价证券和购物卡等问题;7.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8.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等问题;9.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对以上问题,一经查实,市纪委监委将从严从重处理,一律通报曝光,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394-12388,0394-8260333 举报信箱:周口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邮编:46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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